12360一周热点问题-海关查到货物的报关编码有问题,现在对货物进行取样验

365外贸网 发布于:2017年05月22日

1、我司被海关查到货物的报关编码有问题,现在对货物进行取样验送,他们取了两份样品,请问这个是必需的吗?

答: 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范取样,当场封存样品,同时填制《取样记录单》。样品一式两份,一份送抵海关化验中心或者委托化验机构,另一份留存海关备查。

2、我司是一家进出口公司,由于与委托物流公司的纠纷,我司想申明放弃这批货物,请问海关会如何处理?

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条 收货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后,上缴国库。

3、我司被其他公司收购,在收购前公司被海关罚了一笔钱,现在合并后新公司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6号发布,第218号修改)第十三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反海关法的行为后,有合并、分立或者其他资产重组情形,海关以原法人、组织作为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且以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组织作为被执行人的,被执行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4、我司经常在同一口岸报关,如果想在审价和送检时免除交担保,需要什么条件?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十条 当事人连续两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直属海关申请免除担保,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一)通过海关验证稽查;

  (二)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3%以下;

  (三)没有拖欠应纳税款;

  (四)没有受到海关行政处罚,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无不良记录;

  (五)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资讯来自: 12360海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