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设国家跨境电子商务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中心

365外贸网 发布于:2016年10月10日

9月28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主任石宝祥、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胡潍康、浙江检验检疫局局长贺水山分别代表各方在《关于共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中心战略合作协议》文本签字,开启了三方在跨境电商领域相关贸易政策、贸易规则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方面精诚合作新篇章。

以“创新、活力、联动、包容”为主题的G20杭州峰会硕果累累,重申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促进电子商务发展,B20更是倡议建立促进跨境电商领域公私对话的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跨境电商作为对外贸易的新业态,发展迅猛。2016年1-8月浙江省13家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出口462.8亿元,增长1.4倍,拉动全省出口增长2.5个百分点。同期,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31.5亿元,增长1.2倍。而1-8月浙江省网络零售出口295661.52万美元,同比增长35.62%。跨境电商对杭州外贸出口增量贡献率达到了84.2%。自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来,浙江省商务厅、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就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和检验检疫监管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实现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国家监测中心落地浙江,开发了一套基于“单一窗口”运行的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业务监管系统,形成了一套符合跨境电商发展规律的业务模式和检验检疫监管制度。目前综试区通过“单一窗口”出口申报的时间从4小时降到10分钟。

当前,世界经济仍处于危机后的修复调整、筑底企稳阶段,内生动力欠缺,增长基础薄弱。全球经济贸易必将经历一个长期、深度、全方位调整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不可避免。在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下,以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势必成为行之有效的国家间经济贸易竞争的常态和采用的最主要手段,可以说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关涉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此,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浙江省商务厅、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方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建国家国家跨境电子商务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中心。这必将推动浙江省参与跨境电商新规则的制定,掌握规则、标准、合格评定、实际运行及贸易摩擦解决等方面的制高点和话语权,破解国外跨境电商技术壁垒,提升电商出口企业风险防控应对能力,促进浙江省跨境电商转型升级,有利于浙江省在跨境电商领域赢得发展先机,也必有利于全国跨境电商健康长远发展。

根据共建协议,三方遵循自愿参与、循序渐进、合作有序、优势互补、讲求实效、有利发展的原则,以跨境电子商务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为关注点,依托设在浙江局的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国家监测中心监测平台,共享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政策和相关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组织和承办相关通报评议、持续跟踪研究相关贸易政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发应对解决方案为主要手段,强化跨境电商、电商企业、消费者应对和鉴别能力,维护国门安全和商务各方合法权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产品有序顺利进出为目标,推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相关行业的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从而服务国家外经贸健康持续发展。

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展开工作:一是开展国际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政策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应对。二是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国内外法规、标准、认证、检验检测、市场准入等技术信息服务。三是为国家监测中心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指导,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监测工作。四是依据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特点和特色产业,推动设立相关产业的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研究评议基地。五是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标准化,占领跨境电商的“标准高地”。六是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国际交流合作,增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贸易规则话语权。

资讯来自: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