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38号(关于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Ⅳ)的公告)

365外贸网 发布于:2016年06月23日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Ⅳ)(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Ⅳ)


海关总署
2016年6月23日     
资讯来自: 海关总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