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汇币种 |
货币代码 |
英文名称 |
2009-11 海关汇率 |
折算价 |
发布日期 |
2009-10 海关汇率 |
涨跌 |
对比差值 |
| 美元 |
USD |
United States Dollar |
6.8278 |
682.78 |
2009-10-21 |
6.8281 |
↓
|
-0.0003 |
| 欧元 |
EUR |
Euro |
10.1878 |
1018.78 |
2009-10-21 |
10.0233 |
↑
|
0.1645 |
| 日元 |
JPY |
Japanese Yen |
0.0752 |
7.5167 |
2009-10-21 |
0.0751 |
↑
|
0.0001 |
| 港币 |
HKD |
Hong Kong Dollar |
0.8810 |
88.1 |
2009-10-21 |
0.8810 |
-
|
0.0000 |
| 英镑 |
GBP |
British Pound |
11.1839 |
1118.39 |
2009-10-21 |
11.2718 |
↓
|
-0.0879 |
2009年11月海关适用汇率
10月21日是2009年10月第三个星期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2号),2009年11月的海关适用汇率可以确认,仅供查询参考;
问:海关汇率如何确定?
答: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分别按照人民币和美元统计。各种货币对人民币折算率采用海关的计征汇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2号),
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第三个星期三非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日的,顺延采用下一个交易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如果上述汇率发生重大波动,海关总署认为必要时,可以另行规定计征汇率,并且对外公布。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采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统计用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
问:您好,由于春节刚刚结束,想咨询一下3月抵达海关的包裹,汇率确定方面,关于节后顺延是怎样规定的(是按照下一个工作日还是下一个周三),烦请解答?
答:进境物品的价格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按照完成申报之日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
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第三个星期三非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日的,顺延采用下一个交易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往期海关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