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关于开展进口肉类产品备案收货人年审工作的通知

365外贸网 发布于:2019年01月22日

各进口肉类收货人单位:

为加强对进境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确保进口肉类质量安全卫生,根据《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第136号令,根据海关总署令238号、240号、243号修改)、《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工作手册》要求及海关总署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度进口肉类产品备案收货人年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19年1月22日~2019年1月31日

二、年审范围

深圳关区(含工商注册地为深圳市和惠州市)进口肉类产品备案收货人,详见海关总署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jyjy/qyzzgl/dtxx5/jksphzpjcksbamd/ 2080717/index.html。异地备案在深圳口岸有进口业务的进口单位请参加工商注册地所在直属海关年审。

三、年审方式及要求

请计划继续成为备案单位的肉类进口企业根据2018年度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落实进口食品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际进口情况、企业变更情况,填写《进口肉类产品备案收货人监督检查表》(附件),于2019年1月31日前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到szcustomsspc@163.com(仅接受PDF扫描件,邮件主题注明“肉类收货人年审”)。2018年度新备案企业且尚未开展进口业务、企业基本信息无变更的,可免于参加本次年审。深圳海关将对备案企业资质、企业年进口量、企业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审核。

对未按时参加2018年年审工作的企业或提供材料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备案资质,深圳海关将报请海关总署取消其企业备案资格。深圳海关初审合格的企业,将报请海关总署终审。

联系电话:83886098。

特此通知。

深圳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2019年1月22日

进口肉类产品备案收货人监督检查表.doc

资讯来自: 深圳海关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