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号(关于进口法国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法兰西共和国农业、农食和粮食主权部(以下称法方)关于法国苜蓿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法国苜蓿草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法兰西共和国农业、农食和粮食主权部关于法国苜蓿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本公告中的苜蓿草(Medicago sativa L.)是指在法国境内种植,经高温脱水和压缩处理的苜蓿颗粒或苜蓿草捆。
三、企业注册
输华苜蓿草应来自法方考核批准的加工企业。加工企业由法方向中方推荐,由中方实地检查或文件审查通过后予以注册登记,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并动态更新。
四、关注的有害生物
输华苜蓿草不得携带以下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
1.苜蓿黄萎病菌Verticillium albo-atrum
2.毒麦Lolium temulentum
3.南方菟丝子Cuscuta australis
4.田野菟丝子Cuscuta campestris
5.亚麻菟丝子Cuscuta epilinum
6.百里香菟丝子Cuscuta epithymum
7.铺散矢车菊Centaurea diffusa
8.北美刺龙葵Solanum carolinense
9.银毛龙葵Solanum elaeagnifolium
10.假高粱Sorghum halepense
11.黄星蓟Centaurea solstitialis
12.南方矢车菊Centaurea stoebe subsp. australis
13.偃麦草Elymus repens
14.蓝堇Fumaria officinalis
15.小列当Orobanche minor
16.美洲苋Amaranthus blitoides
17.墙生藜Chenopodiastrum murale
18.非洲狼尾草Pennisetum macrourum
五、产品生产和出口要求
(一)种植、加工、储存及运输。
1.法方应加强对种植农场、加工企业的官方控制,实施日常监管。种植农场须实施有效的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措施,以避免和控制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发生。加工企业应建立良好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溯源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按照其理念实施管理。
2.加工企业和苜蓿草原料的种植、加工及储存场所应与动物饲养场、牧场等隔离,避免被偶蹄类动物的排泄物、分泌物及其他物质污染。在苜蓿草收割、晾晒及储运期间,应避免混入草根、土壤及其他异物。
3.加工企业应具备机械干燥设施,烘干工艺应保持170℃、15分钟以上。
4.加工企业应对原料采购、高温脱水、产品检测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保持加工区及设备清洁,在压缩打捆前采取有效的去杂、去污措施,不得采用金属材质材料打捆包装,确保输华苜蓿草符合以下要求:
(1)不带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和其他活的有害生物;
(2)不带草根、植物种子以及其他植物残体和异物;
(3)不带动物粪便、动物尸体、禽类羽毛;
(4)不带土壤;
(5)不带未经中方批准的转基因成分;
(6)中国国家标准《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的相关要求。
5.装运前的储存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相对封闭和独立的空间;
(2)采取有效的防鼠、虫、鸟措施,防止有害生物污染。
6.使用干净的集装箱运输,必要时,应实施检验检疫和检疫处理。每个集装箱内应至少有一个包装标识,注明加工企业名称、注册号以及“法国苜蓿草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Alfalfa from France export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的中文和英文字样。
产品标签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饲料标签》(GB 10648)的要求。
(二)离境前检疫和证书要求。
出口前,法方应对输华苜蓿草实施检验检疫,对符合要求的出具符合国际标准的植物检疫证书和卫生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和卫生证书应注明加工企业名称和注册号、发货人及收货人名称及地址、集装箱号等信息。植物检疫证书的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the Protocol on the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alfalfa from France to China, and is free of any pest of concern for China.”(该批货物符合法国苜蓿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的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卫生证书应注明“Does not contain any hazardous substances that pose a risk to public or animal health and complies with China's safety and hygiene standards, does not contain GMOs that are not authorized by China.”(不含任何对公众或动物健康构成风险的有害物质,符合中国饲料安全和卫生标准,不含未经中国批准的转基因成分)。
六、进境检验检疫
(一)证单核查。
1.核查是否来自注册登记企业。
2.核查随附的植物检疫证书和卫生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二)货物检查。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本公告第四条、第五条,对输华苜蓿草实施检验检疫,合格后准予进境。
(三)不符合情况处理。
1.无有效植物检疫证书或卫生证书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来自未经注册登记企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发现土壤或未经中国官方批准的转基因成分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4. 发现不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第(一)款第4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作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经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5. 发现不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第(一)款第6项的,作补正、退回或销毁处理。
6.发现其他不符合中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要求或不符合中国饲料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发现上述不符合情况,中方将向法方通报,并根据违规情况严重程度采取暂停相关加工企业、产区输华资质,甚至暂停苜蓿草输华贸易,直至中方确认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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