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录入指南(一)

365外贸网 发布于:2018年07月14日

第一章 申报地海关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4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根据报关人员在货物进出口时的自主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的名称及代码。例如:选择“广州机场”为申报地海关时,应录入“5141”。

提醒注意:申报地海关的关别代码后两位不能为“00”。

三、编码规则

《关区代码表》由三部分组成,即关区代码、关区名称和关区简称。

(一)关区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两位采用直属海关关别代码,后两位为隶属海关或海关监管场所的代码。

(二)关区名称:直属海关、隶属海关或海关监管场所的中文名称。

(三)关区简称:关区的中文简称,一般为4个汉字。

参数表:《关区代码表》(附表1)。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申报地海关”,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第二章 进出境关别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4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例如: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为“广州机场”时,则录入“5141”。

提醒注意: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在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调拨、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所在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三、编码规则

《关区代码表》由三部分组成,即关区代码、关区名称和关区简称。

(一)关区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两位采用直属海关关别代码,后两位为隶属海关或海关监管场所的代码。

(二)关区名称:直属海关、隶属海关或海关监管场所的中文名称。

(三)关区简称:关区的中文简称,一般为4个汉字。

参数表:《关区代码表》(附表1)。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进/出口岸”,现更名为“进出境关别”,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第三章 备案号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12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填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核确认等手续时,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手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保税账册、《征免税证明》或其他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提醒注意: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加工贸易项下货物,除少量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及以后续补税监管方式办理内销征税的外,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使用异地直接报关分册和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在异地口岸报关的,填报分册号;本地直接报关分册和本地深加工结转分册限制在本地报关,填报总册号。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对加工贸易设备、使用账册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减免税设备之间的结转,转入和转出企业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二)涉及征、减、免税审核确认的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

(三)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口,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减免税货物准予退运证明》的编号;减免税货物补税进口,填报《减免税货物补税通知书》的编号;减免税货物进口或结转进口(转入),填报《征免税证明》的编号;相应的结转出口(转出),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减免税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

三、编码规则

备案号为12位字符,结构如下:

(一)第1位为备案或审批文件的标记。

A 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内销产品进口料件

B 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

C 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

D 加工贸易不作价进口设备

E 加工贸易电子帐册

G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异地报关手册

F 加工贸易异地报关手册

H 出口加工区电子账册

J 保税仓库记账式电子账册

K 保税仓库备案式电子账册

Y 原产地证书

Z 《征免税证明》

Q 汽车零部件电子账册

(二)第2-5位为核发《加工贸易手册》、《征免税证明》等海关关区代码。

(三)第6位为年份最后一位,出口加工区设备电子账册第6位为“D”。

(四)第7位区分不同类型分别定义:

1. 保税仓库电子账册(K、J)第7位为保税仓库类型代码。

2. 《加工贸易手册》第7位为企业经济类别代码。

3. 深加工结转分册第7位为“H”,用于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分册。

4. 《征免税证明》第7位为归档标志。

(五)第8-12位数为顺序码。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备案号”。

(二)其它

无。

第四章 征免性质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3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及代码,持有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的,按照《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

录入时可根据下拉菜单选择征免性质或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录入相应的征免性质代码。例如:一般征税的货物,下拉菜单时可选择“101-一般征税”或录入“101”,栏目自动生成“一般征税”。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提醒注意:加工贸易货物报关单按照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简称及代码填报。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

(一)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情况填报(如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

(二)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货物填报“其他法定”(代码299)。

(三)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免予填报。

三、编码规则

无。

参数表:《征免性质代码表》(附表2)。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征免性质”。

(二)其它

无。

第五章 许可证号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20位。

二、录入要求

填报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的编号。

提醒注意: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许可证号”,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第六章 件数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数字型,最多支持录入9位。

二、录入要求

填报进出口货物运输包装的件数(按运输包装计),不得填报为零,裸装货物填报为“1”。运输包装指提运单所列货物件数单位对应的包装。

提醒注意:

(一)舱单件数为集装箱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二)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件数”,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第七章 毛重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数字型,最多支持录入19位,19位中小数点后最多支持录入5位。

二、录入要求

填报进出口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

提醒注意:

报关单毛重栏目不得为空,毛重应大于或等于1,不得为“0”。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毛重”,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第八章 净重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数字型,最多支持录入19位,19位中小数点后最多支持录入5位。

二、录入要求

填报进出口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

提醒注意:

报关单净重栏目不得为空,净重应大于或等于1,不得为“0”。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净重”,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第九章 成交方式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1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根据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例如:该货物的成交方式为CIF,下拉菜单时可选择“1-CIF”或录入“1”,栏目自动生成“CIF”。

提醒注意: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进口录入CIF,出口录入FOB。

三、编码规则

参数表:《成交方式代码表》(附表3)。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成交方式”,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资讯来自: 12360海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