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23号(关于扩大俄罗斯小麦输华产区的公告)

365外贸网 发布于:2019年07月26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俄罗斯小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补充条款》规定,增加俄罗斯库尔干州小麦输华,有关检验检疫要求按原质检总局2018年第25号公告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2019年7月25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俄罗斯小麦输华产区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俄罗斯小麦输华产区的公告.pdf


资讯来自: 海关总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