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聚焦 | 优惠贸易进口货物申报新规——小金额免原产地证书进口货物申报指引

365外贸网 发布于:2018年07月04日

海关总署发布了2018年第60号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再次进行了修订,其中在第三十一条增加了有关小金额免原产地证书进口货物的规定。

政策亮点:

优惠贸易管理上的又一项创新措施

减少了“小金额进口货物”的申报流程

降低了企业的申报要求

便利了优惠贸易货物的享惠通关

释义

您好,我们公司听说海关最近发布的2018年第60号公告中有关于小金额进口货物的内容,请问,小金额进口货物具体指的是什么呢?

各优惠贸易协定规定的“小金额”的具体数额是不同的,以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为例,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总值不超过1000美元时,可免于提交进口货物原产地证书。那么该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不超过1000美元的金额即为“小金额”了。

标准

请问各优惠贸易协定规定的“小金额”货物的标准是多少呢?

小金额的标准具体数额根据各优惠贸易协定管理办法确定,我们整理了一个表格(↓↓↓)供参考。

适用范围

太好了,那“小金额”申报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哪些呢?我们公司也有从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业务,是否可以适用“小金额”的申报方式呢?

从境外直接申报进口的货物可以适用“小金额”的申报规定,进出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的货物就不适用了,后者仍然需要按照海关总署2016年第51号公告的规定填写报关单。

填制规范

“小金额进口货物”申报确实方便了很多,那么在“申报填写方面有什么变化么?

有关小金额货物的申报,主要是报关单“随附单证栏”和“单证对应关系表”发生变化。具体为:

1.“随附单证代码栏”填写“Y”,

“随附单证编号栏”填写

“<优惠贸易协定代码>”

和“XJE00000”;

2.“单证对应关系表”中“报关单项号栏”填写报关单中申报享惠商品项号,“对应随附单证项号”填写与“报关单项号栏”相同序号。

所有的小金额进口货物申报“随附单证编号栏”都填写“XJE00000”这一个编码吗?

是的,都只填写这一个号码就可以了。而且也不必按照海关总署2016年第51号公告的规定,在这个号码前填写“C” (凭原产地证书申报)或“D” (凭原产地声明申报)这样的代码了,不论是哪个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小金额进口货物申报,都仅填写“XJE00000”就可以了。

我们公司主要进口来自新西兰的货物,能否具体举个例子呢?

以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为例,报关单第1、3、4、5、8项为享受协定税率的商品,那么具体填报如下:

随附单证栏:

“单证对应关系表”应填写为:

其他便利

适用小金额进口货物申报规定,还有其他好处吗?

有的,适用小金额进口货物申报规定的,可以不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7号的规定填报原产地证据文件电子数据和直接运输规则承诺事项了,进一步简化了申报。

那是不是也不用上传商业发票那些材料了吗?

那不是的,适用小金额进口货物申报规定,仍需根据规定以电子方式上传商业发票、运输单证和未再加工证明文件等单证材料,这也是方便海关对进口货物进行电子审核,免除企业递交纸质单证的一项便利举措。另外,部分优惠贸易协定在规范小金额进口货物时,除免除原产地证书提交义务外,也要求企业对货物原产地资格进行书面声明或提交原产地声明(根据海关要求格式,由进口企业或代理人自制),那么这一单证材料还是要向海关提交的,具体可参考我上面给出的表格。

资讯来自: 关税聚焦 中国海关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