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企业今起实施海关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包括物流和支付企业

365外贸网 发布于:2019年01月17日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第194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管理的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第219号公告)相继对外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明确:

1、新注册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包括参与跨境电商业务的物流企业和支付企业)应办理海关注册登记。

2、2019年1月1日前已注册并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应当于2019年3月31日前向海关补充提交资质证书等注册登记手续。

资讯来自: 12360海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