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7年第93号(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 联合公告〔2017〕93 号 【发文机关】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7-10-30 【生效日期】 2017-11-1 【效力】 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     |    2017-11-09 19:05:38

2017年第55号(关于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全面实施通关征税便利措施的公告 )

  为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建设亚洲葡萄酒贸易及集散中心的目标,根据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于2010年签订合作安排,为经香港输往内地的葡萄酒提供通关征税便利措施(以下简称便利措施)。便利措施已陆续在深圳、广州、北京、上海和天津等5个口岸实施。为进一步发挥便利措施作用,提升通关效率,同时配合全国海关通......

海关总署公告     |    2017-11-09 18:04:01

2017年第53号(关于实施冈比亚共和国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97%税目产品零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对原产于冈比亚共和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进口产品实施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即零关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上述两国的97%税目产品进口实施零关税。有关产品清单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7年关税......

海关总署公告     |    2017-11-09 18:03:06

2017年第52号(关于发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2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本规范中水路运输类、航空运输类、铁路运输类、公路运输类、快递类、储罐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以及进口能源跨境管道境内计量站的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中......

海关总署公告     |    2017-10-31 18:39:25

2017年第51号(关于调整进口减免税货物监管年限的公告)

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设备更新,推动产业升级,海关总署决定调整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为: (一)船舶、飞机:8年; (二)机动车辆:6年; (三)其他货物:3年。 监管年限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 本公告自发布之......

海关总署公告     |    2017-10-26 18:36:07

2017年第49号(关于实施共聚聚甲醛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7年10月24日起,对进口原产于韩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共聚聚甲醛(税则号列:3907.1010和3907.1090)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7年第61号公告(详见附件),并明确了实施反倾销措施......

海关总署公告     |    2017-10-23 18: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