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29号(关于开展2017年目录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自2017年4月起组织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 ......

质检总局公告     |    2017-04-26 08:40:50

2017年第18号(关于实施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7年4月20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日本的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税则号列:3904.5000)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7年第17号公告(详见附件),并明确了实施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    2017-04-24 08:39:39

2017年第19号(关于在通关环节免予提交纸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

  为进一步便利减免税申请和货物通关,海关总署决定,对通过中国电子口岸QP预录入客户端减免税申报系统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并通过了海关审核的,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在进口通关环节无需提交纸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第二联(即送海关凭以减免税联)。现......

海关总署公告     |    2017-04-21 18:38:56

2017年第17号(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17年商品归类决定(Ⅰ)(详见附件1)。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

海关总署公告     |    2017-04-13 17:31:14

2017年第16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7年调整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准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根据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现调整和废止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内容(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nb......

海关总署公告     |    2017-04-11 18:01:12

2017年第15号(关于在哈尔滨、福州、厦门、昆明海关开展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

  为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保障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和国家濒管办决定在哈尔滨、福州、厦门、昆明海关开展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4月1日起,在哈尔滨、福......

海关总署 国家濒管办公告     |    2017-03-31 19: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