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贴士 | “宝石之王”——钻石的进口小知识

365外贸网 发布于:2018年10月09日

2017年5月16日,苏富比拍卖行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春季珠宝拍卖会,一对彩色梨形钻石耳坠以大约5740万美元(约合3.9亿人民币)成交,创下钻石拍卖史上的价格新纪录。

本篇为大家解读

钻石作为货物进行通关的规定,

注意:个人携带、邮寄不适用以下规定哦~

定义及种类

定义—— 钻石是碳的结晶同素异形体,纯者折射率和色散率极高,是迄今为止知道的矿物质中最硬的一种。

主要产地——澳大利亚、博茨瓦纳、加拿大、津巴布韦、纳米比亚、南非、巴西、西伯利亚等。

主要钻石切磨中心——比利时安特卫普、以色列特拉维夫、美国纽约、印度孟买、泰国曼谷等。其中,安特卫普有“世界钻石之都”的美誉,全世界钻石交易有一半左右在这里完成。

鉴定标准——衡量一颗钻石品质的标准主要有四个维度。即重量(CARAT)、净度(CLARITY)、色泽(COLOUR)、切工(CUT),也就是通常所说的“4C标准”。这个标准由GIA(美国宝石学院)创立,是目前世界上主流的钻石评价标准。

适用关税税率

品目7102钻石的最惠国税率有0%、3%、8%共3档,按照品种区别适用。品种区分主要有未分级、工业用、非工业用三种,其中工业用和非工业用细分为:“未加工或经简单锯开、劈开或粗磨”和“其他”。

未加工钻石在按“工业用”和“非工业用”交易之前,先由钻石专家根据技术标准将其挑选分级。技术标准包括钻石的重量(质量)和晶体的切割适应性,同时还考虑其形状、透明度、颜色以及晶体的清澈度或品质。

需注意

以下商品不按钻石归类

应归入相应的其他税号

钻石的粉末(品目7105);已加工但未装配的钻石唱针(品目8522);经过加工后明显作为仪表、测量仪器或第九十章所列其他物品零件的钻石(第九十章)。

合成钻石(品目7104)于1955年首先由日本研制成功,但因为合成钻石要比天然钻石费用高,未批量生产,所以目前市场上合成钻石较为少见。

海关小贴士

为规范钻石进出口活动,促进钻石交易健康快速发展,经国务院批准,2000年上海钻石交易所在上海设立,作为办理钻石进出口和钻石交易手续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同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以规范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的监管。

海关提醒

企业从国外进口钻石商品时需注意:

一、钻石从境外直接进入交易所的,海关不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钻石从交易所出境的,海关不出具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有关单证。

二、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即税号71022100、71022900、71049011、71051020项下钻石的,不集中在交易所海关办理报关手续,依法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钻石从交易所进入所外境内的,由会员或者报关企业向交易所海关办理进口报关和纳税手续。钻石从交易所进入所外境内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移至消费环节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成品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

供稿:税管中心(广州)

资讯来自: 12360海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