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聚焦 | 向洋垃圾说不,申报请注意!

365外贸网 发布于:2018年05月09日

一:什么是洋垃圾?

洋垃圾,指的是《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所列境外产生的电子垃圾、生活垃圾、医用垃圾、工业矿渣、旧服装、建筑垃圾等,以及合法入境后未以无害化方式进行处理利用的固体废物。伴随洋垃圾漂洋过海而来的则是:对人民群众健康、对生态环境的巨大危害。

以旧服装为例,其主要来源是国外的垃圾场和太平间,服装上沾满了大量细菌。商家虽进行了洗涤、熨烫等加工,但穿着这样的衣服,仍存在感染各种皮肤疾病和传染病的风险。

二:对洋垃圾说不!

2017年7月

国务院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2018年1月1日

中国正式宣布停止进口24种固体废物;

2018年3月1日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发布,进一步加强了对洋垃圾的全面防控。

海关作为国家门户的把守者,切实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对进口洋垃圾的管理,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新环标要点解析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对2005年制定的环境保护控制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

新环标又是如何提高固体废物进口门槛、进一步严格标准的呢?

主要体现在以下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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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部分固体废物定义进行较大修订

例如,废塑料。原国标GB 16487.12—2005对废塑料的定义是:“在塑料生产及塑料制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热塑性下脚料、边角料和残次品,或者使用过且经加工清洗干净的热塑性塑料(片状、块状、粒状或粉状)”。

新国标GB 16487.12—2017定义去除了关于“使用过且经加工清洗干净的热塑性塑料(片状、块状、粒状或粉状)”,只允许“在塑料生产及塑料制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热塑性下脚料、边角料和残次品”进境,这意味着生活性废塑料(如饮料瓶等)、已经使用过的废塑料(废胶片)等属于禁止进口范围。

对进口固体废物管理范围进行增减

例如,针对废有色金属的国家标准。原国标GB16487.7-2005只包括废铜、镍、铝、锌、锡、钨、钽、镁、铋、钛,新国标GB16487.7-2017则新增了金、铂、锗、钒、铌、铪、镓、铼、碳化钨等多种金属的废碎料。

另一方面,废止了骨废料、废纤维的原国标GB16487.1-2005、GB16487.5-2005,即将2009年已明确禁止进口的骨废料、2017年年底禁止进口的废纤维的固体废物标准剔除,保障与相关法规的统一性。

增加固体废物“外照射贯穿辐射值”要求

固体废物各项新标准,不仅保留了2005年关于放射性控制的要求(包括α、β放射性污染水平、非天然放射性核素比活度),还增加了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要求,规定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不超过进口口岸所在地正常天然辐射本底值+0.25uGy/h。

对一般夹杂物的控制标准进行限制

明确规定可回收利用金属含量

新国标GB16487.10-2017,对废五金电器可回收利用金属含量的要求提升到不低于废五金电器总重量的80%,而原国标GB16487.10-2005对该指标的要求是不低于60%。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变化

➀危险废物鉴别用GB 5085.1-GB 5085.6六个鉴别标准取代原来的GB 5085;

➁ 用《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放射性污染检验规程》(SN/T 0570)替代SN 0570检验规程;

➂ 用SN/T1791新的系列标准替换原标准。

固体废物新环标申报注意事项

加强企业对固体废物的来源、成分组成、夹杂物含量等信息的申报。如针对废塑料,要求企业申报具体来源,通过具体来源判别是生活性废塑料,还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针对废五金电器对总金属含量有明确要求的,要求企业补充申报各类成分含量。

资讯来自: 广州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