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长期旅客自用物品进境及复运出境申报指南

365外贸网 发布于:2019年03月11日

1.什么是非居民长期旅客?

“非居民长期旅客”是指经公安部门批准进境并在境内连续居留一年以上(含一年),期满后仍回到境外定居地的外国公民、港澳台地区人员、华侨。

2.非居民长期旅客的身份认定?

“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证件,以及进出境使用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

“长期居留证件”是指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准予在境内长期居留的证件”。

3.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境自用物品是否征税?

非居民长期旅客取得境内长期居留证件后,进出境自用物品应当符合《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境自用物品目录》,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首次申报进境的自用物品予以免税,车辆和不予免税20种商品除外,再次申报进境的予以征税。

《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境自用物品目录》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且发布。

4.非居民长期旅客自用物品包括什么?

“自用物品”是指非居民长期旅客在境内居留期间日常生活所需的《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境自用物品目录》范围内物品及机动车辆。

5.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境烟、酒如何验放?

自用合理数量,征税入境。首次申报进境自用物品免税,但自用物品中不包括烟酒。

6.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有哪些?

“20种商品”是指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限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7.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境自用物品如何办理通关手续?

可以由本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主管海关或者口岸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常驻人员进境机动车辆,向主管海关办理通关手续。自用物品通关时,海关可以对相关物品进行查验,防止违禁物品进出境。自用物品放行后,海关可以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8.非居民长期旅客申报进境自用物品需要哪些材料?

非居民长期旅客申报进境自用物品时,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报单》,并提交身份证件、长期居留证件、提(运)单和装箱单等相关单证。港澳台人员还需提供其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留证明。

9.非居民长期旅客申报出境原进境自用物品所需材料?

非居民长期旅客申报出境原进境自用物品时,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报单》,并提交身份证件、长期居留证件、提(运)单和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10.非居民旅客都可以进境机动车辆吗?

非居民长期旅客中的常驻人员可以进境机动车辆,每人限1辆,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不得进境机动车辆。

“机动车辆”是指摩托车、小轿车、越野车、9座及以下的小客车。

资讯来自: 杭州海关12360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