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2号(关于废止部分卫生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卫生检疫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6年7月31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卫生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卫生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